可以了結的這個誇張高雄之旅了嗎?

上上星期拿到了高雄地檢署寄發給我的傳票到案,因此今天又再度下去高雄解決那個無中生有的案件;每一天似乎都在倒數不知道結局會是如何,因為我的經驗只有面對正人君子而非小人,所以無法想像小人會想到的舉動會是什麼。

可憐的是我的朋友們都在suffer我一直不安定的情緒,因為我一直覺得很緊張,究竟緊張什麼?真的說不上來;因為他實在是指虛烏有,明明沒有說過的話他都可以去報案,擔心的是這樣子的小人會不會想要趁機會想要A錢的。

所以非常心不在焉坐上高鐵開始我的高雄一日遊了,現在的Google實在方便,只要輸入地址就可以查上附近週邊最迎的捷運站名了;結果到達目的地的時間比開庭要早了一個半小時,那裡的環境簡直是讓我冒出很多次驚嚇的表情!一個高雄市地方法院,就在法院的正對面居然是一整排為數約至少有20-30家[律師事務所],經過時就好像置身於台北龍山寺,對面所看到一攤攤的算命攤位,究竟是律師多到不值錢呢?還是說高雄需要法院處理問題的量有這麼的多。

但在我一步步經過這一整排所謂的[律師事務所]的店面時,每個[律師]看起來真的很想算命老師,總是缺乏了律師應有的專業度,是我要求太高嗎?還是這就是所謂的地方文化,實在是讓我大開了眼界。平身第一次當被告的我,總不能夠好像個旅客一樣去拍照,所以只好訴諸於文字,每一家[律師事務所]店面,招牌有八成都寫著[專辦:婚姻、拋棄、繼承、離婚、小孩(還是兒子,忘了)],難道說南部人有很大的比例在處理感情上的糾紛呢?還是說北部人對於這種事都不想要這麼的明目張膽。

我在附近的公園裡坐了一個小時,打了好多通電話找人聊天,最後才鼓起勇氣走入地方法院,那種感覺很特別,裡面的環境就好像個醫院,雖然不會看到有人受傷了,流血了,坐著輪椅或躺在病床上,但每一個進去的人,臉都非常的臭,沒有一個是帶著輕鬆愉悅的表現,看著那些人來人往,也看著那些警察已經毫無表情的,在這種地方上班絕對是個苦差事兒。

待我去跟波麗士大人報到時,我詢問了一下波麗士,為什麼我原本波麗士寄來的傳票上是寫[恐嚇],後來到地檢署時會變成[妨害自由],結果波麗士給了我一個很棒的答案:上面是隨便寫寫的!

衝著你一句[上面是隨便寫寫的],我對台灣的政務官員完全失望透了!

接著在等待進去偵查室的時間,終於看到Adam了,他跟十年前比較,胖了,老了,多了種落魄的感覺,沒有過往的自信感;但我卻不想正面看他一眼,我連要跟他四目相對都不願意!原本3:35PM要開庭卻因為法官的效率過慢延到4:10PM,波麗士先叫我跟Adam一起進去,然後提醒我包包放在旁邊的椅子上,那裡是個很迷你的法庭感覺,千萬不要看了港劇後就想像那麼的專業,只有那個法官有穿上紫色的外袍,似乎想要傳達出那一絲絲的專業度卻又感覺很假。

法官開始問話,先問Adam為什麼認識我,認識我多久,為什麼要告我,告我的內容是什麼,接著問我承不承認Adam告我的內容。我跟法官說:我不承認,打電話去只是追問公事,提到小孩,只是告訴他有看到他老婆的BLOG裡有小孩子的照片吧了。

法官回頭就一直追問Adam,問Adam是不是欠我錢,Adam承認欠我錢,那些都跟工作有關係,但他覺得我不應該講可怕的話,接著開始就發現法官的不耐煩,他一直追問Adam有沒有證據,Adam只說他有通聯記錄,法官很不耐煩的說:通聯記錄只有知道有沒有打電話,而且你又欠她錢,當然人家就會打電話給你,後來法官淡淡的問Adam,你們兩人是不是有感情上的關係,Adam卻說沒有;一直到現在我都沒有被法官問什麼話,我只好冷冷的站在那裡,看著法官翻閱我提供的MSN記錄以及email往來,我只能猜想法官看到Adam寫給我的情話,以及在信裡他也坦承欠錢的事。

法官只好問Adam,現在你想要如何,Adam回覆法官說他只要我口頭道歉就好了!我當場跟法官說:我沒有講過的話我不承認!Adam當時很生氣,一直在滴沽,所以法官又很不耐煩跟Adam說:你不同意那你就拿出證據呀,Adam就一直重覆說他有通聯記錄,然後再跟法官說因為他有妻小(他真的用妻小這兩個字),所以他很擔心家人的安危…重點就是講一些跟案件沒有實質幫助的情緒性字眼,又惹到法官不耐煩。

突然間我被法官講了一句話(是台語),我頓了一下後他就用國語說請我先出去一下,我就坐在外面的等候區,發呆了有5分鐘之久,也不知道法官跟Adam說了什麼,5分鐘後波麗士叫我進去,法官就直接說:好了,簽名後走人吧!

什麼鬼東西呀!我站著沒被問什麼,然後筆錄就完了叫我走?我說:我現在要先看你打了什麼字後,我才要簽名,核對都沒有誤差後,我簽名了。接著我問法官,那現在是有結論嗎?法官說:嗯~現在沒有,反正我來下結論就是了。我問:那預計是什麼時候?法官說:嗯~不知道,這個說不準!我問:那我還要再來嗎?法官說:再看看。

這樣子的莫名其妙之旅,當下也沒有什麼和解不和解,我只好背著包包跟剛剛法官送了我很多個問號一起打包準備回台北,在我正要開門離開時,法官突然間冒出一句話:沒事我不會叫妳再下來的。

這件事真的解決了嗎?我也不知道,我只好棒著那堆問號,放在我家裡的抽屜,我猜應該會兩、三個月後總是會給我個答覆吧。

事後第一件事打電話給我的律師朋友阿吉,他給我的答案是:這事就應該這樣帶過了,法官才不想管這種事。嗯!似乎看起來,我可以開始準備向ADAM提告他的工作有關所欠的款項了。


Comments

雪兒 said…
Sounds like you won?
Anyways, happy for you!!!
Unknown said…
you won!!
he's a LOSER!!!
kick him out of your life!!!